哈市成立专案组 全面排查疫苗经营企业

  昨日,记者从哈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已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立专案组后,该局将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部署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立即联系哈市6名涉案下线人员,调查涉案疫苗购进渠道及销售流向,并对全市疫苗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据介绍,哈市食药监局还将派出执法人员,全面排查哈市疫苗经营企业,并协调公安、卫生部门,互通信息。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的要求,市局将及时把调查情况上报省局,并向社会公布。

  食药监总局:与嫌犯有交易的单位

  25日前主动报告非法疫苗流向

  据新华社电 为彻查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日发布通告,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食药监总局指出,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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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疫苗流入多省  含乙脑、狂犬、流感等疫苗

  据新华社电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和其女儿孙某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联系中国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

  经核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