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任正处级干部人选(11人)

  石淑云,女,1969年5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拟免现职,任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史文翠,女,1970年7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拟推荐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人选。

  刘宪平,男,1964年6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人民办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免现职,任兴安区委书记。

  孙平,男,1963年3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拟免现职,任工农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