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0月24日讯 23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即日起至2017年3月2日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

  通知中明确,对广告中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国家领导名义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进行重点清理整治,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烟草、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超市(仓买、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加大对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户外、印刷品等广告发布媒体的广告监测力度,对违法广告内容立即责令停止发布,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