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4日讯(记者郭铭华)14日下午,省政协十一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召开。
省政协主席杜宇新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爱文作有关人事问题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审议通过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为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做准备;书面审议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6年工作报告。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有关人事问题的说明。
经过分组会议讨论和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议程日程;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小组划分原则和召集人名单;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报告人;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和报告人;通过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履职优秀委员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政协副主席赵克非、程幼东、于莎燕、洪袁舒、赵雨森、杜吉明、宫晶堃、张宪军及秘书长刘刚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