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市骑电动自行车送餐和快递越来越多,而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也日益突出和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登记发号牌、加重处罚力度等措施严管电动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状:哈市每年都发生数十起电动车事故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随着物流快递、餐饮外卖、环卫清扫等业务需求的急剧增长,导致电动车产业快速发展,电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但是,由于不守交规,哈市每年都有数十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

  2015年3月9日7时许,在哈市长江路地道桥内,一辆黑色越野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男子当场身亡;2016年3月29日13时许,在哈市呼兰区学院路附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在呼兰区学院路右转弯时撞倒行人王某,造成王某腿部骨折;2016年5月5日6时许,在哈市道里区康安路附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曲某驾车行驶至顾乡大街交叉口北侧人行横道时,未等信号灯,一辆中型厢式货车避闪不及与其相撞,曲某当场死亡;2016年5月15日22时许,在呼兰大道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逆行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陈某死亡。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交通事故,都与电动自行车违章有很大关系。2016年前7个月,哈市有1756台“电动车”因交通违法被处罚。

  调查:电动车有六大陋习

  针对电动自行车乱象,本报记者在街上观察了半个月时间,发现电动车有六大陋习:超速、上人行道、闯红灯、逆行、乱窜、载人。

  记者在田地街与兆麟街交口处观察了半小时左右,发现违法闯红灯的电动车达到30台左右。16日11时40分许,在中山路省政府信号灯处,数百辆车在依次等红灯,只见一辆送餐电动车从缝隙中快速驶过,穿过车流向和平路方向驶去。记者在这里观察了20分钟,有6辆电动车违规快速驶过,这些车根本不看信号灯。

  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超速几乎是普遍现象,有的甚至比机动车速度还快。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限定在每小时20公里之内,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电池不得超过48V。记者走访哈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集散地,发现绝大多数电动车都不符合“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身自重不得超过40公斤”的规定。多家店还提供调速服务,出厂时速20公里的车,通过调速可跑60公里。

  由于没有电动车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车不办牌、不办证、不参保、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起来比较难,不超重不超速的电动车发生交通违法,却因“执法无据”而只能对其进行劝导和教育。

  建议:制定管理办法 开发强制保险

  电动车事故频发,也引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省政协委员秦广龙建议,首先要制定管理办法。由省政府牵头,相关管理部门参加,制定省级管理办法。在国家标准未出台前,搁置电动车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属性之争,全部归为电动车管理。从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安全保障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其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车登记证和号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但属我省管理办法允许使用的电动车,发放电动车临时登记证和临时号牌。同时,他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各保险公司,开发适合电动车驾驶者购买,体现责任与义务相称、具有充分自身保障与最低赔付他人功能、价格合理适中的保险业务,作为电动车上道必须强制购买的产品。

  政协委员李为民建议,应健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弥补空白区,并适当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仅给予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该处罚明显偏轻,处罚力度应加大,至少100元。同时,交管部门应当参照国家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并加大交通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在电动自行车频繁出现或事故频发的路段增派交警执法人员。

  政协委员孙飞建议,一方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按照机动车交通管理办法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要规范快递员,推广电动快递汽车。交警部门要深入邮政和各快递单位,对快递员进行培训,加强快递员管理,学习交通法规,按灯停行。在统一规范快递车辆基础上,鼓励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件投递配送车辆,各级财政给予补贴。

  记者 赵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