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我省将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动农民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预计到2020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总数将达到10万人。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根据《意见》,我省将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培育对象,兼顾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及返乡涉农创业者、退役返乡军人、“农二代”等农业后继者,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科技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

  我省将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体系,以贴近生产、方便农民为原则,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根据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利用好职业院校和涉农本科院校的优质资源和技术力量,加快构建和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意见》明确,各地要优先支持承包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农业补贴、科技示范项目及各类产业项目上予以倾斜。此外,我省还将鼓励涉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优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并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