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规划处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

  2008年6月,铁锋区规划处原主任杨正荣、工作人员房正刚为该区个体工商户杨某等4人违规办理6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9月,铁锋区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时,合并法定程序,规定由铁锋区规划处确认被征收人规划手续效力。房春刚明知杨某等人持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非拆迁地段,仍确认规划手续真实有效,导致杨某等人骗取房屋及补偿款价值660.46万元。

  目前,房春刚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负有审批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杨正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齐齐哈尔市规划局副局长郑廷东被诫勉谈话。

  四、林口县房产管理处原主任胡井生乱作为问题

  2011年,鸡西某开发公司与林口县交警大队签订置换合同,约定以交警大队办公楼等房产置换新建南林小区1号楼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2011年10月至12月,胡井生违反《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房屋预告登记条件的南林小区拟置换房产进行预告登记,并进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导致拟置换房产被分为51套,作为商服出售50套。致使鸡西某开发公司与林口县交警大队签订的置换合同无法履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目前,胡井生被判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五、大兴安岭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国富不作为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指挥办公室副主任刘国富在负责组织实施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东延项目、西延项目等四个工程项目过程中,在明知实际施工单位不是中标单位,而是无资质的自然人李某的情况下,不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采取停工、拒付工程款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等措施进行阻止,而是采取默许态度,纵容李某继续施工。之后,刘国富收受李某好处费和超市购物卡等财物合计6.7万元。

  目前,刘国富被判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