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严禁房龄不长、结构安全居民楼纳入棚改,还有这些也不行

  来源:ZAKER哈尔滨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棚改突出问题防范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各地要按照 “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 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棚改项目,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条件差的棚户区地块;要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优化户型设计,确保棚改项目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

  根据方案,各地要明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

  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

  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

  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

  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住房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我省将依法实施征收补偿,防范化解征收补偿纠纷。对于查找出的征收拆迁行为不规范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及时依法纠正。对已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出现征收补偿纠纷问题的,各地要积极与被征收居民沟通,充分了解居民诉求。

  对于查找出的棚改安置房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各地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避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违规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后不按有关规定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