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今年黑龙江出台系列医保新政,“两病”政策惠及 400 多万人

  ZAKER 哈尔滨记者 于勇澜

  今年,黑龙江省医保局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医保政策,其中,全省 “ 两病 ” 政策就惠及全省 400 多万患者。省医保局多次研究决定将明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增筹资部分全部用于支付 “ 两病 ” 门诊用药待遇,确定了高血压门诊用药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300 元,糖尿病门诊用药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500 元。

  今年我省医保基金从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预付机制,制定全省统一 “ 两定 ” 协议,和出台 “ 两病 ” 惠民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科学管理,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年,我省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从 “ 按项目付费 ” 到 “ 按病种付费 ”。以前按项目付费就是你做了多少化验、做了多少护理等,看这些项目中有多少可以在医保当中报销。不管这个病是什么病,只要做了这个项目,医保部门就要向医院支付相应费用。而按病种支付则是从临床诊疗手段进行计算,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把病人分入相关组。基本上这一组内的疾病从开始治疗一直到最后护理结束,大概花多少钱,会有一个比较标准的计算机制。如果得了哪种病,医保就按照这个标准向医院支付相应费用。患者属于哪一种病种,进医院以后就可以知道自己大概要付多少钱。省直医保按病种分值(点数法)结算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哈尔滨市确定为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并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另外,我省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预付费机制。对按照协议约定服务参保群众、诚信经营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部分医保资金。

  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协议范本(2019 版)》。通过协议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 “ 两定 ” 和医保经办部门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并且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协议范本。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做到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辅助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增加参保人员负担。明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应享有的医疗保险用药权利;严把药品质量关,保证参保人员用药安全等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同时,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医药服务协议管理,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更好地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