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奖励来了,政府掏腰包补贴部分贷款利率、加班报酬等

  来源: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立馨

  近日,黑龙江省工信厅连续公示了两批省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在疫情发生后,紧急复工复产,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基础。经过省工信、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列入国家和省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享受财政专项政策。

  流贷贴息政策: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杀产品和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而向银行举借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 5%(包括 5%)的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政策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省内疫情解除止。

  设备合同补助政策:

  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和电子测温仪的企业为生产疫情防控物资而新购置且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设备合同金额的 50% 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工资报酬补贴政策:

  自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以来,直接从事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和电子测温仪产品的企业职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加点获取的工资报酬,按照企业职工加班加点获取工资报酬的 50% 给予补贴。自 2020 年 1 月 25 日起,到省内疫情解除止。

  纳税补助政策:

  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电子测温仪的企业,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当期增值税补助 = 企业当期实缴增值税额 × 当期生产防控急需物资产品销售收入 / 当期全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当期企业所得税补助额 = 当期实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当期防控急需物资销售收入 / 当期收入总额。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到省内疫情解除后次月截止。

  抵押信用担保奖励:

  为疫情防控重要保障企业提供 “ 零担保费 ” 且 “ 免抵押信用反担保 ” 政策性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单个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奖励额 = 奖金总额 × 单个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 “ 零担保费 ” 且 “ 免抵押信用反担保 ” 新增企业贷款担保额 / 当期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 “ 零担保费 ” 且 “ 免抵押信用反担保 ” 新增企业贷款担保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