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服务 采用“3+X”方式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2、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答:现阶段,城市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农村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家庭医生条件人员不足的,可由医联体上级医院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医师),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公立医院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等)可以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3、家庭医生采取什么服务形式?

  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采取“3+X”方式,“3”指家庭医生、公卫医生、护士,“X”指中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计生专干、社(义)工、护工等。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任务分配和管理,以及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在医联体上级医院专科医师指导下,制定并落实治疗方案;团队成员协助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内容;医联体上级医院专科医师负责指导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以及带教家庭医生及团队成员。

  4、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答: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划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未提出变更或解约要求的,可视为自动续约。每个居民或家庭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与责任区内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也可跨责任区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