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神病女儿办健身卡 老母亲坚持退费4个多月被拒
“这家健身房有个精神病人,你们不要来!”4日,70岁的黄婆婆来到天府二街“V9健身”店门口,看到每个进门的顾客,她都上前“劝说”一番。这是黄婆婆的无奈之举:“我女儿一犯病,连我都要打。”去年7月底,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儿来到V9健身,办了张价值5000多元的健身卡,黄婆婆出具诊断证明向健身房提出退费后,被拒绝。“说理也说了好几个月了,所以我才决定‘先礼后兵’。”
5000多元办了张健身卡
本是外孙女的读书钱
黄婆婆说,48岁的女儿唐芳(化名)曾是一名省级垒球运动员,30多年前因为患上胸膜炎,不得已终结职业生涯,受此打击逐渐精神失常,最终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再后来,唐芳与丈夫离婚,黄婆婆的老伴去世,如今,婆孙三人住在四川省航空运动学校校园内的一所小房子里。“她瞒着我把钱花了,本来是用来给外孙女读书用的。”唐芳要治病、外孙女要读书,5000多元钱对于黄婆婆一家来说,不是小数目。
去年9月,黄婆婆发现唐芳在离家几公里外的“V9健身”办了张会员卡,而原本唐芳的干妈有这家健身房的卡,一家人可以共用。在黄婆婆看来,唐芳这次消费是病发导致的,还多此一举。“我女儿一犯病,就乱走乱花钱。”黄婆婆说,女儿在办卡前后那段时间,私自停了药。不久后还一个人跑到外地旅游,将身份证、手机、残疾证等全部弄丢了。
去年9月17日,唐芳再次住进成都第四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双相障碍,狂躁发作”、“精神分裂症”,且“住院费用巨大”。从那天开始,黄婆婆反反复复去了V9健身十来次,希望能退掉会员卡,“健身房都以领导不在等理由推托了,没有明确的答复。”
从10月份至今,黄婆婆一直在和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沟通,希望协会能出面协商。“但协商到现在也没有结果。”黄婆婆说,如果健身房继续不退卡退费,她只能“先礼后兵”,每天到健身房门口“上班”:“我要告诉顾客,里面有个精神病人。”
健身房:正在向总部申请
按照医学解释,双相障碍患者有“情绪不稳、易惹怒”的症状,黄婆婆怕唐芳伤害到其他顾客,或破坏健身房的器材。“我女儿曾经是垒球运动员,一个球可以扔七八十米远,在健身房打到人怎么办?”如果出了事,她作为监护人负不起责任。
昨天,健身房工作人员曾建议黄婆婆把健身卡转让,如果确实找不到人转,也表态愿意帮忙寻找。黄婆婆告诉记者,健身房表示3天后给她答复。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天府二街“V9健身”,一位经理告诉记者:“V9总部不在成都,我们正在向上面申请,需要时间。”随后他拒绝了采访。昨日下午,黄婆婆也接到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协会将保持关注,但也只能帮助双方协商。
律师说法/
能否退费
要看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这需要做司法鉴定,也要看唐芳是持续性的精神病,还是间歇性的精神病。”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如果司法鉴定为唐芳无民事行为能力,处于持续性精神病状态之中,那她和健身房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唐芳是间歇性的精神病,就需要证明她在消费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如果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从事与智力状态相符合的一些民事行为。”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则认为,像这种健身和交款的行为,一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是可以进行处理的,这种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如果唐芳在健身房伤害到他人由谁负责?陈小虎和邢连超均认为,一般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来承担,同时健身房有保护顾客的义务,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