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的一天,客户黄某来到一家保险公司,称自己在多年前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保费一直没有停过,但是2019年自己患病后没有得到相应的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经过系统查询后,确认客户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是可以申请理赔的,但是因为黄某患病期间卧病在床,本人及家属均没有报案,同时本次来所携带的理赔材料也不完整。理赔人员稳定黄某情绪后,便前往医院核实黄某以住院病历,发现黄某所说属实,最后通过住院病历和残疾证等作为申请资料,帮黄某提交了重大疾病理赔申请,最终公司给付黄某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退还了黄某多交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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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应将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等讲解清楚、全面,帮助客户清晰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并及时提醒客户按时缴纳保费。
2、当客户报案或者咨询理赔服务时,保险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赔指导,向客户提醒所需材料的准备以及可能导致客户受损的事项。对于需要立即获取相关资料或者证据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固定证据,以明确事故性质,需要客户进一步配合完成的事项,及时告知客户。
3、当客户申请理赔遇到理赔材料不全时,保险公司要从专业角度出发,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一次性告知客户所需资料。对于客户提供资料确实有困难或者已经不具备提供材料可能的,保险公司应该从现有材料中寻找对客户有利的证据,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坚决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富德生命人寿伊春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