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黑龙江省文物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习总书记、李总理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表彰了全省“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了近年来全省发生的文物违法案件情况。省政府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主持会议。

  孙东生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是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文物资源的重大战略定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孙东生指出,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文物违法案件呈多发态势,一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本体保护力度不足,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和执法力量薄弱,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还未得到有效开发。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不足,从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入手,不断提高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

  孙东生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文物怀有敬畏之心,秉持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十六字”工作方针,切实把龙江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要压实责任,尽快将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完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体系。要强化基础,切实做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全面排除,市、县级文保单位保护措施有效落实,推进文物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要突出重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要科学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提供好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要筑牢底线,集中抓好文物安全“四项专项行动”,确保文化遗产绝对安全;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

  会上,省文化厅、省公安厅及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伊春市、绥芬河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25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及文广新局、文物管理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文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五大连池、黑瞎子岛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文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