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元化,要求解决纠纷的手段也要多样化。让胡路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人民调解引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创新模式,在法院成立诉调中心,不断尝试人民调解落地新方式,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体系。

  公安机关在开展行政调解的时候会发现,都是大量的民事纠纷。这些矛盾都是通过110报警的方式,集中到了公安机关。经过分析研判发现,很多纠纷是没有必要立案的,这就需要调解,而且这也牵扯了警员大量的精力。同时,法院在进行司法调解的时候,很多案件如果已经是进入司法程序了,那诉讼成本就会很高。为了更好解决民事纠纷,缓解公安机关、法院工作压力,让胡路区从联手化解矛盾、共筑和谐稳定的角度,试点搭建司法、公安、法院、社区等多方联建、联管、联调工作大平台。2015年6月17日龙岗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2016年3月23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投入使用。

  通过三调联动,主要调解以下三类案件:一是“110”接警中适合调解的案件。二是法院受理的有调解意愿的司法调解案件。三是司法所、社区管辖的民事纠纷类的人民调解案件。具体为刑事案件中的轻伤害案件、告诉才处理等案件,如,侮辱、诽谤、家庭暴力等;治安案件中的打架斗殴案件、损毁财物案件等;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事项;矛盾纠纷中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同事纠纷、劳务纠纷、消费纠纷、驾乘纠纷、婚恋纠纷、物业纠纷等。并明确了调解原则:一是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原则;二是调解中心根据案件性质、疑难程度、涉案人数等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原则;三是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三调联动”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具体为:民警和随警调解员负责“110”接警中的矛盾纠纷类问题进行当场化解。对于当场不能化解的,由民警将案件转交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根据案件性质、疑难程度,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疑难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会商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需要确认的由调解中心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中心将案件转交当事民警进行依法处理,或将案件转交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司法所、社区移送的矛盾纠纷案件也全部通过调解中心进入调解流程。通过规范流程,形成了闭合的工作链条,既保证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也确保了案件不流失、违法受追究。

  通过建立三调联动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各方调解力量,更及时的化解矛盾。

  2015年9月,辖区绯闻酒吧营业,由于酒吧营业时间晚、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楼上居民多次到社区反映,情绪激动。经过多次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进行研究,在区环保局、辖区包片民警、城管职能部门的联合下达整改通知单后,绯闻酒吧重新安装噪音遮挡装置,并给楼上居民承诺深夜10点后控制音箱的音量,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在司法、公安、法院、社区等多方努力下,龙岗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37起,其中复杂疑难纠纷271起,法院诉调中心试运行的一个月时间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件。

  为了确保“三调联动”能够更好的调解纠纷,让胡路区建立了多项保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司法、公安、法院多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前阶段工作进展、存在问题进行总结点评,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有关疑难案件调解方案。遇重大疑难调解案件,迅速启动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工作合力。截止目前,联席会议会诊疑难调解案件50余起,涉及医患、产权、劳动等各领域,使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使群体性、易激化的重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人员选聘交流机制。按照“能力强、能胜任、能留住、能奉献”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了10名专职调解员,将政治觉悟高、个人修养好、热心调解工作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同时,建立调解员交流机制,法院诉调中心成立时,结合法院诉调中心的人员要求,根据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个人意愿,为调解人员提供了交流平台。并由司法局、法院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丰富调解员法律业务知识,提高调解技能水平,满足调解工作需求。三是工作保障机制。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创建原则,各单位通力协作,共同搭建联动工作平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制作标牌、制度板、流程图,解决基础设施保障问题;司法局依托专业管理职能,负责调解员聘任、培训、工资等保障,以底薪加“以案定补”的形式,保障调解员收入,稳定队伍;法院依托法律专业优势,负责专业指导和调解书确认,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为了提升调解效率,三调联动做到三个规范。一是办公场所规范。严格按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要求,做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六统一”,各调委会设置专用的调解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使用“和为贵”调解案件管理系统,打造标准统一、配备统一、环境规范的调委会。二是调解程序规范。规范调委会工作流程,使调解工作严格遵守纠纷受理、权利义务告知、移交程序、组织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程序。严格执行全程监控程序,调解室全部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监控,使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确保调解全程视听、视频资料的真实性。三是考核目标规范。根据实际工作,将调解成功率、当事人满意率、卷宗书写的规范性、档案是否齐全纳入调解员考核标准,调解员的目标考核由司法局、公安机关、法院联合进行,公安机关、法院对调解员日常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考核,司法局对调解员的业务能力、调解形成的卷宗档案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形成综合考评成绩,以此激励调解员热爱这份工作,公平公正地调解每一起矛盾纠纷。

  充分运用网络优势,统一安装了远程视频系统,聘请科技公司研发了一套“和为贵”人民调解系统软件,实现互联网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一是实现办公网络自动化。研发的“和为贵”专业人民调解系统软件,所有调解程序在网上完成,进一步减轻了调解员的文字录入负担,实现了调解文书自动生成、调解档案在线管理。二是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启用身份证识别系统,确保了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与人民调解用户管理紧密结合,有利于案件信息检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实现。三是加强科技调解建设。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了调解员、法官、当事人三方视频调解,诉调、民调得到了有效对接。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通过网络,先经司法局统一对速裁申请进行确认后,再提交法院进行确认生效,有效释放了人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

  今年5月20日,让胡路区组织召开了全区“三调联动”现场会,对龙岗公安分局的经验进行了推广,“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已经在让胡路区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