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来时路,风雨兼程,春华秋实

  70年风雨兼程,70年春华秋实,市妇联带领广大妇女团结奋进、勇于实践,哈尔滨妇女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成绩斐然。70年来,妇女的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全市妇女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发展: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明显改善,由1946年7名女性当选为市第一届临时参会议员到2015年末市人大女代表135人、市政协女委员182人;妇女就业状况明显改善,由1946年全市女职工2000余人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女职工47.4万人;妇女教育状况明显改善,由1949年妇女中文盲占80%以上到2015年末青壮年女性文盲率0.42%;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由建国初期我国女性平均寿命42岁到2015年我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81.6岁。

  70年来,引领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谱写了一曲曲“春天的故事”。建国初期,以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为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爱国增产节约、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形成了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创造的热潮。改革开放之后,围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在统筹城乡妇女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突出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入实施“巾帼创业促发展”工程,开展“春风送岗位”、“创业创新、巾帼成才”行动,打造“妇联家政”、“冰城巧女”工作品牌,为妇女提供资金、培训、岗位等全方位创业就业服务,年均培训妇女1.2万人次、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建立女大学生实践基地88个,累计发放妇女小额贴息贷款15.5亿元,扶持2.2万妇女创业;推进“巾帼文明岗”向新兴行业拓展,开展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引导20万行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推进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市级基地130个,培育巾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助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70年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起一道道保护屏障。建国初期,动员农村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确保与男子分得同样的土地,宣传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推动自由恋爱、婚姻自主。改革开放之后,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司法部门解决一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案要案,树立了“娘家人”的社会形象。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入实施“妇女维权促民生”工程,立足源头维权,推动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法规政策出台,推进以维护妇女土地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和在土地确权登记中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形成源头维权的政策法律体系;立足社会化维权,实施妇女权益“筑网行动”, 构筑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法律援助等六大维权网络,形成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每年举办“蒲公英”法律宣讲150场次,提供信访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1000余人次;立足事实化维权,成立哈尔滨妇女儿童基金会,推出单亲贫困母亲救助计划、孤困儿童帮扶行动,实施春蕾助学圆梦、孤困儿童一杯奶等一系列救助项目,募集资金3050万元,帮扶妇女儿童6.6万人。

  70年来,不断加强妇女思想教育,绘就出妇女成长进步的新画卷。建国初期,组织开展扫盲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大规模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使妇女的经济社会地位放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之后,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女性“四自”精神,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引导广大妇女为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入实施“素质提升促文明”工程,强化妇女思想引领,开展“我与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树立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集体)、十大杰出妇女等优秀妇女典型,筑牢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举办“现代女性大讲堂”,开展“读好书,做书香女人”活动,大力提升女性素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引领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网上家长学校,每年举办“绿荫行动”家庭教育巡讲720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70年来,持续推进妇联组织建设,构建起纵横交织的组织网络。建国初期,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各级妇联组织,在科教文卫等单位或系统建立妇女委员会,妇联组织工作框架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之后,1997年哈尔滨与松花江地区妇联合并后,着力整顿、健全、拓展妇联组织,建立乡镇企业妇代会,把居委会妇代会改建为社区妇联,以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基层组织系统日益巩固。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增活力”工程,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原有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向“两新”组织、社会组织拓展,目前全市有18个区县(市)妇联,299个街道(乡镇)妇联,2732个社区(村)妇联(妇代会)以及市直妇委会、协会、联谊会43个;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妇女之家”3535个,推动“八位一体”、标准化“妇女之家”建设,使“妇女之家”服务功能更强、工作更活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妇联干部的理论武装、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引导妇联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为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与妇女群众血肉相连的妇联干部队伍;加强实体建设,推动妇联家政、妇女培训、少儿活动、妇联托幼等妇联事业工作品牌发展,服务妇女多元需求;加强对外交流,开展与俄罗斯、韩国、台湾、香港妇女社团的联谊交流,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70年来,市妇联多次获得全国及省“三八”红旗集体、城镇“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农村“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儿童、学习型家庭创建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彭佩云、陈至立、沈跃跃等全国妇联领导先后视察并充分肯定哈尔滨市妇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