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三大类项目”审批分为“选址立项”、“规划报批”、“施工许可”、“项目验收”4个阶段。每个阶段依各部门在该阶段所起的作用,确定具体部门牵头负责,先由牵头部门组织该阶段的相关审批部门对报建企业进行集中辅导、统一审批意见,再由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开展“预审批”,最后以该阶段内某一审批环节用时最长的审批时限为基准时限,统一制发批件。

  围绕“三大类项目”审批,各部门又相应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减环节、减要件、减负担,采用新办法。如发改委对符合《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前置要件;规划局对控详规划调整实行“简化程序”;建委对成立3年且近3年工程无欠薪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再在施工许可证环节把关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国土局将不能独立供地的零星地块直接出让相邻用地单位;政府部门将审批与公示、委托评审等非审批环节并行实施,并按并行实施环节中最长的时限作为总时限等等。

  据了解,这次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仅限“三大类项目”,待新机制运行完善取得经验后,将逐步扩大至其它类建设项目,届时哈尔滨市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层次和水平将全面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