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局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焦点

  为何多地高温津贴标准数年不变?

  记者梳理目前各地高温津贴的实施办法,部分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将近10年未变,而有的省份也是在近一两年才提高。

  28个公开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广东省目前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2007年制定,规定高温津贴在6-10月发放,每月150元。河南省10元/天的高温津贴标准则是从2008年沿用至今。

  而山东、陕西等地也是在去年提高了标准,山东将高温作业下的劳动者享受的高温津贴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

  与其他省份不同,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对于一些地方长期沿用往年标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目前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面临困难,现在社保费率都在降低,高温津贴过高也不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文章综合东北网、新京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