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创业从6000卷胶卷开始

  创始人身价缩水1.3亿 我们不可能去“敲诈勒索”

  汉华易美和华盖创意两家公司的法人是柴继军,其另外一个身份就是视觉中国的创始人之一,其也是视觉中国的第四大股东,目前持有视觉中国7.1%的股份。昨天视觉中国封死跌停,柴继军个人持有的4976万股,截至前天收盘市值约13亿元,昨天开盘就直接缩水了1.3亿元。

  这位45岁的前摄影记者,如今身价超10亿元,是25家公司的法人。

  早在2000年,柴继军还是某媒体的摄影记者和图片编辑。他与当时同报的文字记者李学凌开始联合创业。当时柴继军家中还囤积着6000卷胶卷,一直琢磨着怎么最大限度地开发闲置照片的价值。最终他们决定做一个连接用图单位和摄影师的数据库。

  柴继军和李学凌一拍即合,两周内将网站搭建完成,摄影师可以随时随地将图片通过网络上传,客户付费后获得授权下载,摄影师可通过后台看到下载记录,然后与网站分成。

  2000年5月1日,网站正式运营,取名“Photocome”。后来因新浪上市后业务扩展,需要大量图片,于是就跟“Photocome”合作,当时开价是每张图片50元,每月费用达几十万元。2005年,柴继军离职,并与国际知名数字影像公司Getty Images成立华盖创意,图片生意发展迅速。2014年该公司借壳上市,原股票远东股份正式更名为视觉中国。

  对于外界诟病其维权式营销,柴继军表示,事实上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并不是特别贵。对于图片版权生意,他表示,图片内容产业距离成熟还相差太远。“实际上,要去网上找一张好的图片是比较困难的,而我们这里有大量优质高质量的图片,为你降低制作成本、解决版权问题。从长远看,我们不可能去‘敲诈勒索’,我们是一家商业公司,你跟我签合同,我给你提供优质服务,仅此而已。”

  有评论认为,尊重著作权,不意味着要“尊重”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视觉中国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视觉中国却假模假式对外收费,事实上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二、视觉中国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

  这一事件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只是还得探索出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权利平衡点。

  声音 自媒体应付出运营成本

  虚构版权牟利 情节严重或涉三罪名

  针对视觉中国用无版权照片牟利这一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若视觉中国通过图片搜索技术将网上的图片盗用至其网站上,再声称具有相应版权予以售卖或“维权”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则依据《著作权法》及《民法总则》的规定,视觉中国已经构成对相关图片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且涉嫌不当得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若视觉中国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权的图片作为事实基础进行所谓“维权”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

  北京博审律师事务所刘博今律师也表示,视觉中国若以虚构的版权,要求公司付款,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但他强调,涉罪的前提是需造成对方损害并达到严重程度。

  此外,上海律师丁金坤还表示,如果视觉中国以虚构的版权,捏造虚假的被侵权事实,起诉对方索赔,还可能涉嫌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将会涉及虚假诉讼罪。

  丁金坤表示,维权诉讼是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是正当行为,但如果走向极端,以不正当方式牟利,则该行为本身也会被法律制裁。此外, 针对在本次事件中,图库方的不当行为引发了舆论的关注和谴责,使得网站关闭、整改,不属于免责事由。如关停网站的行为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律师表示,相关客户可以依据《合同法》及双方的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随着公众号、微博等各类自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由此产生的图片、文章、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增长。法院法官提醒网络公司及个人,厘清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对于非合理使用的情形应当取得他人授权并支付报酬。对于宣传内容所使用到的图片、文章,要加大作品创作的投入,要舍得投入成本,形成的著作权也要注重版权登记。购买他人作品时要注意合法来源的审查。

  保护创造性劳动 “二次拍摄”产生著作权

  究竟什么样的图片算侵权?

  第一种情况,《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其中没有“创造性劳动”,当然不能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第二种情况,广义上的“二次拍摄”, 一些官微编辑不理解:自己家的楼、自己家的产品被拍摄做成图片之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识产权?其实,商品、大楼本身并不产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反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是付出创新性劳动的,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所以“二次拍摄”会产生著作权。

  第三种情况,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冲突。这次很多公众人物、明星站出来吐槽:自己在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被摄影师拍了之后,卖给了视觉中国,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肖像权和著作权属竞合关系,搞活动让摄影师来拍照,如果不是事先厘清著作权归属的话,那么照片著作权就是摄影师的。

  文/本报记者 张鑫 张子渊 孔令晗

  李铁柱 屈畅 白龙 董振杰

  实习生 邹易城

  事件回顾

  4月11日

  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网站出现“黑洞”照片供编辑类付费下载使用,并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14:00左右

  针对黑洞照片的使用目的、规范和版权问题,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对媒体表示,“用此图蹭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

  15:05

  共青团中央发布微博点名“视觉中国影像”,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15:51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视觉中国影像”再次发表《声明》,称通过法新社获取了黑洞照片授权。自媒体使用此图存在被追法律责任的风险。

  18:26

  视觉中国影像微博发表回应,称负有审核不严责任,对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做下线处理。

  20:00左右

  视觉中国图片版权问题持续发酵,其官网无法打开。

  4月12日

  2:00左右

  天津网信办公众号网信天津发文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3:43

  视觉中国影像发布致歉信,称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

  7:44

  视觉中国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8:19

  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回应媒体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欧洲南方天文台官网明确表示:“我们的基本意图是鼓励全人类使用和传播我们的图像、视频、新闻稿、公告、每周的图片和标题,我们唯一关心的是,你的信息来源必须是明确的。”

  10:03

  国家版权局发布消息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16:08

  天津网信办消息,已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就存量信息、日志留存、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相关问题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指导督促公司整改,对失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