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松花江禁渔期首达 77 天,给点时间,让“三花五罗”传宗接代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辛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近期全省各自然捕捞水域禁渔工作将陆续展开,其中嫩江、松花江首次规定禁渔期为 77 天。禁渔制度的实施和加强将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发展,养护渔业资源,保护鱼类产卵繁殖。

  黑龙江是我国四大水系中目前唯一未被污染的水系,是我国重要的鱼类种质资源库,松花江和嫩江是黑龙江的重要支流。在我国其它主要江河鱼类资源日渐匮乏的现实情况下,规定嫩江、松花江禁渔期,对加强我省渔业资源养护意义非凡。

按照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分别为:

  按照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分别为:

  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 77 天,自 5 月 16 日 12 时至 7 月 31 日 12 时;

  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为 55 天,分别在 6 月 11 日至 7 月 15 日,10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

  兴凯湖水域为 45 天,自 6 月 6 日至 7 月 20 日;

  绥芬河新立船口至瑚布图河下水磨水域为 52 天,自 5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

  绥芬河其他水域为 37 天,自 5 月 25 日至 6 月 30 日;

  挠力河水系(包括沿途各大中型水面)为 67 天,自 4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

  其他自然捕捞水域为 47 天,自 5 月 25 日至 7 月 10 日。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将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采取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等措施;在禁渔期间开展渔业科研活动需捕捞渔获物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禁渔期期间销售地产养殖鱼类的要持有相关证明,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