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部分供热企业于11月起开始受理热费补贴申报工作,提示符合2016至2017年度供热保障的对象,携带房产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破产证明、失业证、低保证、低保用户存折等,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辖区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申报。申报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

  热企提醒,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导致延误申报的,将由用户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申请的对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3.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

  4.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5.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

  6.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注:上述人员其他限制条件请前往申报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