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近日全面实行。昨天,记者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后“工业及(整体性)仓储项目”“基础工程设施项目”和“政府投资类公益项目”等三大类项目政府行政审批方式由线性“串联”变为“并联”,由此“三大类”项目审批均可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完成。据悉,新审批机制运行完善后,将逐步扩大至其他类建设项目。

  审批时限缩减9.75个工作日

  多年来,哈尔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的“选址立项”“规划报批”“施工许可”“项目验收”审批需要历经发改、规划、国土、建委等多个部门先后“串联”审批,通常前一环节未批完、后一环节无法介入,影响了项目办理整体效率。哈尔滨地处高寒地区,冬季漫长,一年中有效施工期只有半年左右,使得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性矛盾更加突出。

  依据《实施意见》,“三大类”项目审批分为“选址立项”“规划报批”“施工许可”“项目验收”4个阶段。每个阶段依各审批部门在该阶段所起的作用,由具体牵头部门组织该阶段的相关审批部门对报建企业进行集中辅导、统一审批意见,再由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开展“预审批”,最后以该阶段内某一审批环节用时最长的审批时限为基准时限,统一制发批件。

  今后,在合理划分的审批阶段内,各参与审批部门可同一天履行出件手续;不需其他部门前置要件的部门可单独在承诺时限内出件;对不影响下一环节的审批事项,出件时间依实际情况适当延后。据悉,“三大类”项目平均审批时限缩减9.75个工作日,提速35.4%;若考虑政府部门委托中介评估、审查及公示等环节,平均办理时限提速约45%。

  非审批环节并行实施

  围绕“三大类”项目审批,各政府部门也相应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减环节、减要件、减负担,采用新办法。

  其中,发改委对符合《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前置要件;规划局对控详规划调整实行“简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项目可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的两次“批前公示”合并进行,总公示时间合并为7个工作日。

  建委对成立3年且近3年工程无欠薪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再在施工许可证环节把关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国土局可将不能独立供地的零星地块直接出让相邻用地单位;政府部门将把审批与公示、委托评审等非审批环节并行实施,并按并行实施环节中最长的时限作为总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