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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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挂钩
禁止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
生活报27日讯(记者沈丽娟)近期,个别省市相继出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防止此类现象在哈市发生,27日,哈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目前,哈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尚未开始,哈市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招生。
要在招生前组织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承诺:不以任何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工作;面谈内容不包含任何学科知识性内容。
要重点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民办初中自行组织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试。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将学生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网上公布。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问题,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的行为,坚决査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招生计划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于相关责任人要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