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需补收应缴差额
来源:ZAKER哈尔滨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统计局提供的 2018 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4,380.00 元,月平均为 6,198.33 元),自 2019 年 4 月起调整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 2019 年 11 月份保险费时,补收参保单位 4 至 10 月份应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差额,补收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4 至 10 月份的医疗保险缴费差额。
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资金。退休人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自 2019 年 4 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2019 年 11 月初,参保单位可登录哈尔滨市医疗保障网上申报系统(http://221.207.175.178:7989/enterpriselogin/)进行单位缴费等相关信息查询。参保个人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助查询、社区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缴费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
由于缴费基数调整、补差工作刚刚结束,故 2019 年 11 月份缴费核定、向税务部门发送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计划、向哈尔滨银行发送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医保缴费计划时间顺延,望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周知。
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缴费标准(单位:元)
表一:2019.04 — 2020.03 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月缴费情况一览表
![](http://n.sinaimg.cn/hlj/crawl/66/w550h316/20191031/f22f-ihqyuym7237345.jpg)
表二: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2019 年 11 月扣缴明细表
![](http://n.sinaimg.cn/hlj/crawl/20/w550h270/20191031/1499-ihqyuym723740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