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一菲)记者从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了解到,为支持我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016年中央财政对我省社会组织安排280万元专项资金。

  据悉,本次我省共6个社会组织获得中央财政项目支持,它们分别是:哈尔滨市侨商联合会救助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项目,支持资金50万元;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18岁以下青少年下肢残疾康复救助工程试点项目,支持资金50万元;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北城市社区“三社联动”社会工作示范服务项目,支持资金50万元;省女创业者协会援助女性健康养护创业就业示范项目,支持资金50万元;牡丹江市山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老人心灵温暖项目,支持资金50万元;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省惠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办),支持资金30万元,全部项目中央财政支持总额度达280万元。

  目前,各立项社会组织正在按照项目计划有条不紊地实施。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有利于我省社会组织进一步开展社会服务,同时也激发了全省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的热情与信心,进而有力地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