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殿峰)3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合计33235辆,占年度计划淘汰数量的25.5%,约完成年度任务的四分之一。
根据省公安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截至7月4日,全省共淘汰黄标车17435辆,占年度淘汰黄标车计划数量的24.9%;淘汰老旧车15800辆,占年度淘汰老旧车计划数量的26.3%;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合计33235辆,占年度计划淘汰数量的25.5%。
近期,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实施意见》,其中要求2016年底,全省淘汰黄标车7万辆、老旧车6万辆;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2017年底,全省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对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五限”措施。同时,建立全省黄标车数据库,定期研判分析,并通报相关部门,对黄标车实施户籍化管理,做到见车见人,杜绝遗漏,扫清“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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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为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5倍。这些污染物对人体有很大危害,刺激呼吸道,使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其中含有的强致癌物质苯类物质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