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5地高考加分细则

  省市启动时间政策细则天津2017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烈士子女,增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黑龙江2017年可享受到高考照顾政策的人群分别是: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加10分投档;退役士兵华侨子女加5分投档;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可优先录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优先录取;驻国家边远或艰苦地区、岛屿的军人的子女,可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优先录取。

  宁夏2017年根据教育部规定统一制定的加分项目有:一些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在全国性重要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增加5分;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予以增加10到20分提供档案的扶持性加分;回族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户籍在宁夏南部山区八县的考生、山区学校实际就读的考生,以及由山区移民到川区的学生6年内报名参加高考的”予以10到30分的政策性加分,但仅适用于宁夏区内普通高校。

  广东2017年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5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青海2017年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增加10分。其中,在玉树、果洛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烈士子女,增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