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顶格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 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兑现政策“红包”

  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大星 / 文 赵亮 / 摄

  4 月 24 日,在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 49 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孟繁东介绍了省税务部门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方面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

  孟繁东表示,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 4 批 20 项税费优惠政策,我省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若干税费优惠政策,为确保 “ 六稳 ” 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助力我省落实 “ 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 等 “ 六保 ” 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出台政策涵盖了疫情防控、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外资稳外贸等多个方面:

  一是涉及疫情防控的优惠政策,共 12 项。主要是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政策、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中的优惠政策、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是涉及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的优惠政策,共 2 项。主要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两个方面。

  三是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共 3 项。主要是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给予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税收优惠等方面。

  四是涉及稳外资稳外贸的优惠政策,共 3 项。主要是提高除 “ 两高一资 ” 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我省出台政策方面:一是阶段性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阶段性顶格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费;三是阶段性减征企业医疗保险费。

  孟繁东说,疫情期间,省税务局第一时间将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梳理为减免、扣除、退税、服务等四大类,及时编制发布了政策指引,对政策适用主体、优惠内容、操作流程进行全景式介绍,并通过权威媒体、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 两微一端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等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找、适用,及时兑现政策 “ 红包 ”。广大群众可以登录黑龙江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