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本报报道了哈市道外区哈一机小区,邻居家把阳台扩建到了一位八旬老太蒋女士的卧室窗前。对此,蒋老太曾多次联系物业、社区、办事处、执法局等部门,但迟迟没有结果。6日,执法部门表示,目前哈市针对扩建阳台暂无明文规定,无法强制拆除。
6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物业李经理表示,物业人员在去年5月中旬接到蒋老太的投诉后,已经按流程现场进行图片取证,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社区、办事处和执法局。并且曾联合哈一机社区、南直路街道办事处共同对扩建阳台住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该住户态度蛮横,拒不接受,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此事继续上报。
南直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表示,办事处确实了解过此事,并对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接受,由于道外区各办事处与其他区不同,没有常驻办事处的执法人员,所以城管办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权。已于去年11月将此事上报到道外区执法局。
道外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李浩淼表示,扩建保温阳台不在执法局管辖范围内,执法局从未介入过。以前也接到过一些保温阳台方面的投诉,但由于阳台不同于门斗,阳台本身是属于合法的,并且哈市针对扩建保温阳台没有相关的法条约束,无法可依,所以不能进行强制拆除。
道外区房产监察大队李晓东队长也表示,阳台搭建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建议蒋老太通过法律途径对邻居进行起诉,维护权益。
蒋老太表示,自己已年过八旬,最近几个月,为了这块“心病”东奔西走寻求各部门的帮助,就盼着执法部门能给自己一个答复,可盼了大半年,执法部门也没有拆除。“我就得继续挨欺负认熊么?我一个老太太,真是没啥办法了。维权咋这么难?我心里实在憋屈!”
□记者 王雪梅
《邻居扩建阳台修到自家窗框上 油烟机排风挨着卧室窗户》连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