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市场主体年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再提醒!

  来源:龙江市场监管微信

  距离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结束时间仅剩8天。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是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按时年报,珍惜信用。

  未年报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限或者禁入。

  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填报方式

  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填报年报信息。

  ②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主页面点击一级菜单的“微专题”后,进入二级菜单的“年报入口”进行填报。

  ③关注“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年报入口”,点击“更多”,选择“东北——黑龙江省”,手机用户选择“手机入口”,电脑用户选择“电脑入口”,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④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填报流程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首页,点击“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这里有很全的年报填报流程。 

  温馨提醒

  如果市场主体决定不再正常经营,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点击不明链接,或轻信需要提供银行账户的短信,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