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物价监管局消息,上半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接到价格投诉咨询举报830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52%。位于前10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价格、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商品零售价格、资源价格、医药价格、机关收费、宾馆酒店价格、社会服务价格、邮政通信资费、教育收费。

  交通运输价格投诉最多

  据介绍,上半年的交通运输价格投诉案件2232件,占26.88%,居十大热点投诉举报之首。

  省内媒体以“兰西到哈尔滨的客车过节擅自涨价”为题,报道兰西至哈市票价21元长途客车,收了30元。绥化市物价监管局立即责成兰西县物价监管局根据媒体反映情况,认真调查处理。经查,该车为临时加班班车,乘客未在客运站售票口购票,均为上车后由该车乘务员擅自在应售票价21元的基础上,向每位乘客多收9元。兰西县物价监管局已按规定程序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按从重处罚标准给予五倍罚款,处罚2862元,并责令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严格企业内部管理,杜绝违价事件发生。

  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居高不下

  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投诉举报案件仍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投诉举报案件1538件,占18.52%。

  齐齐哈尔市民投诉,到龙沙区某开发公司去查自己家的住房材料,被收取100元查档费。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在15日内退还多收价款1250元,并处罚款1250元,要求立即整改。绥化市某汽配城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居民强行收取物业管理费、楼道灯使用费,合计收取居民物业管理费每户为0.41元(月),垃圾清运费每户为120元(年),经北林区物价监管局调查,居民反映情况属实,责令该物业公司多收款项如数返还,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商品零售价格投诉增多

  近年来,关于商品零售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增多,今年上半年达到672件,占8.09%。

  佳木斯市消费者举报某超市销售某牌竹纤维洗洁巾(23×18cm)标价与实收钱不符,且对售后服务处理不满意(提供的货架标价签和结账单照片,标价为4.20元,实收9.90元)。经调查核实,在抽查同类20余种商品价格的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低标高结”现象,但也存在“高标低结”和“货签不对位”现象。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超市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考虑该超市开业不久,主动承认过错,且积极配合检查,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下一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举报热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或通过举报系统进行网上举报。(作者:张焕义 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