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肯定了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了当前我省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针对性较强,切实可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加快实现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的跨越,审议时,组成人员提出建议: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贯彻执行退耕还林、停伐等政策。加大对森林抚育的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遏制破坏林地资源的势头。要加快林业改革步伐,充分认识到林业改革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贯彻中央改革精神与我省客观实际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进一步细化林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出台配套措施,充分释放林业发展潜力。做好把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变成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把森林旅游和健康养生产业作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推进林业法制建设,为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作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