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的同时,大力提升服务意识,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新举措,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刀刃向内 自查自纠

  今年7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持续近70天的优化发展环境巡察,着力解决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省公安厅坚持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一手抓损害发展环境的严肃查处,一手抓便民利企措施的深度拓展,既有巡察的权威性,又带有督察的全面性,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看到了公安机关便民利企的真心诚意和实实在在的变化。

  “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单位前移,向相关警种、部门、派出所等与企业、群众打交道多的窗口单位前移,向重点企事业单位前移,发现并责成各地市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管理不严、执法不公、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线索。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以来,省公安厅组织五个巡察组,对全省13个市(地)公安机关开展全覆盖巡察工作,先后查处损害发展环境问题223起,处理148人。重点巡察了派出所、交警队、窗口单位等重点岗位。同时,认真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诉求,推动协调问题解决、为群众安居乐业和企业生产发展服务,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和企业实际问题167个。

  户口迁移 一地办结

  从去年12月26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启动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服务工作。也就是说,省内居民办理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不用再两地跑了,只要在落户地公安机关即可一地办结。

  目前,我省一年约有20万人次办理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按照以往的办理程序,申请人首先要到准备落户地区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由派出所根据申请理由和条件逐级上报(有的需要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有的需要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经相应部门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然后,居民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这样一来,迁移户口的市民需要两地奔波,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也增加了办事成本。

  “一地办结”便民措施实行后,居民只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批准通知后,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回原籍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的启动,不仅为办理户口迁移的市民节省了时间,而且也省去了市民往返路费、住宿、餐饮、迁移证工本费等项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