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将享受补贴

  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大庆网讯(新闻中心记者 张增辉)为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推动民生均衡发展,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大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按照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对市区内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底数进行了调查统计,并与残联和低保部门掌握名单进行了核对,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前期调研,多次会商,制定形成了《实施办法》。经统计,目前市区共统计困难残疾人3786人,重度残疾人14100人。

  在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上,《实施办法》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实施办法》还特别规定,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工(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的,实行差额补贴,补贴标准为与其最接近一类补贴标准的差额;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高于其它补贴(津贴)的,仍择高享受原有补贴(津贴),不再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困难老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根据《实施办法》,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合格后报送县区残联审核,合格后转送民政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原有低保金发放途径,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金融机构按月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