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22日讯 男子醉驾被抓,缓刑期内他又醉驾。近日,这名男子被判数罪并罚,拘役11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今年5月,尚志市男子王华和朋友赵某喝酒,两人各喝了一两白酒、两瓶啤酒。酒毕,赵某就近回家,王华则驾驶面包车回家。开车前赵某劝王华“酒后别开车”,而王华说:“没事,这点酒不算啥,抓到最多就是批评教育。”车没开出10分钟,当王华行驶至某商场门前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正在左转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出租车司机发现王华喝了酒,随后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通过车牌号发现,8个多月前,王华就因醉酒驾驶被警方吊销驾驶执照,且在缓刑期内。这一次,经交警认定,虽然双方都有责任,但王华属于醉酒驾驶,当场被扣押。

  近日,经尚志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华醉酒在道路上无照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他在一年缓刑期内两次发生醉酒驾驶,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拘役11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