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号“马迭尔”冰棍深受消费者喜爱,但在去年夏季,一款包装颜色、外形与马迭尔极为相似的马达尔冰棍也在市场上亮相,马迭尔一怒之下状告马达尔。14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认定使用近似商标的“马达尔”冰棍侵权,判处其生产商停止生产、销售“马达尔”冰棍,并赔偿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早在去年夏天,就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市场上出现了与百年老冰棍“马迭尔”仅一字之差,外包装近乎一样,价格上却便宜很多的“马达尔”冰棍,让消费者难以分辨。
中华老字号“马迭尔”获悉后,一纸诉状将“马达尔”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认为,马迭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冷饮的生产和销售,前身为始于1906年的哈尔滨马迭尔宾馆,生产销售“马迭尔”冰棍的历史已逾百年。“马迭尔”冰棍从2014年初开始使用现有包装装潢,其色彩、文字、图案以及三者的组合,形成了独特的视觉效果。并与“马迭尔”品牌的历史相关,具有较强的特定性。而马达尔公司的“马达尔”冰棍使用的包装装潢,从色 彩、文字、图案以及三者的组合看,与“马迭尔”冰棍相似度极高,主观上有攀附“马迭尔”冰棍商誉的故意,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并且有报道证明已经造 成了实际的混淆误认。因此,马达尔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4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认定使用近似商标的“马达尔”冰棍侵权,判处其生产商马达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与得利成冷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马达尔”冰棍,并赔偿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马达尔冰棍和马迭尔冰棍的包装纸颜色几乎一样,商标的文字和logo、中英文介绍、年份标识的位置也都“撞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