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月16日讯 2015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安全形势趋稳向好,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274起、死亡1151人、受伤3437人、直接财产损 失3822.1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16%、0.17%、4.55%和6.08%。其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6起,同比下降45.45%,造成死亡31人,同比下降51.56%。这是记者在15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通过对48起较大事故统计数据分析,有以下特点:一是驾驶人主观违法严重。二是单方事故多发。三是责任方驾驶人驾龄较长。四是私用车事故比例高。五是国省道事故多发。六是营运车辆事故下降。针对这些问题,近期我省交警部门紧盯关键环节,下大力气去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疾”。在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上,要强化规范,完善运输企业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体系、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和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在机动车管理上,严把登记、检验、报废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深入推进车检改革,严格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车检过程实时监控,坚决杜绝为检验不合格车辆发放合格标志;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 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实施“户籍化”管理。整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三 超、两不、一违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严管、严查、严处”,坚决教育一批、暂扣一批、降型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追刑一批,形成强大震慑力,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

  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