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高校:符合条件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啦

  来源:ZAKER哈尔滨

  即日起,由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联合组织,2020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申报和推荐工作启动。

  申报分两种:申报试点高校和申报师范高校。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什么条件可以申报?

  申报试点高校应具备条件:

  1。 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有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2。 具有一定的学术积淀和较明显的学科资源优势,学科特色突出。

  3。 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批高质量发明专利;或拥有高质量的图书音像、影视音乐、工艺美术等版权作品;或拥有一批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类型知识产权。

  4。 形成产学研合作工作机制,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和成果转移转化具有一定特色,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示范高校应具备条件:

  1。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为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拥有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人才队伍。

  2。 入选国家 “ 双一流 ” 建设高校,具有较强的学术积淀和学科资源优势,创新能力强,拥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储备。

  3。 产学研合作工作机制顺畅,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和成果转移转化效果明显,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获得过 “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 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 ” 或 “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 称号的可优先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等院校可以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前上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 / 示范高校申报书》及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附件。

  高校可根据基础条件,自愿申报试点高校或示范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直属高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地方高校向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分别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