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市起草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约车发展实行总量调控,车辆户籍要求在哈市行政区域,车辆轴距在2.70米以上,车身长度在4.6米以上,裸车价格不低于15万元,排量不低于1.8L,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车体颜色采用单一颜色。网约车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明,且需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网约车实行总量调控

  根据需求确定车辆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精神,哈市起草了《哈尔滨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哈尔滨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本月16日。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根据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网约车发展实行总量调控,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实施动态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网约车发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投放。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