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龙江学者支持计划” 青年学者聘期内每年奖10万元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4月11日讯 继“头雁”行动方案出台后,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6部门联合向省内各高等学校印发了《“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头雁”行动主要针对“顶尖”人才,而“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将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向艰苦边远地区和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以引进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为重点,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根据《管理办法》,“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将每年评聘一次,授予特聘教授“龙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龙江学者”称号。每次聘任特聘教授15名左右,聘期为5年;每次聘任青年学者30名左右,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特聘教授每年将获2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每年将获10万元奖金。

  “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院所、省委党校(以下统称设岗单位)都可设立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可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设岗单位要为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应不低于50万元,青年学者不低于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应不低于20万元,青年学者不低于10万元。

  据介绍,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恪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热爱龙江、扎根边疆,具有拼搏奉献精神。特聘教授申报者要求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或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国内应聘者要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学者要求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级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