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建筑工地开 ( 复 ) 工,我省要求“七有”“十必须”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丹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 ( 复 ) 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 “ 分类分批、错峰复工 ” 原则,合理确定本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 ( 复 ) 工时间,安排和落实好开 ( 复 ) 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做好 “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 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
一、建筑工地开 ( 复 ) 工前 “ 七有 ”
( 一 ) 有机构。有疫情联防联控方案,建立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设置疫情防控专职人员 ;
(二 ) 有物资。有满足项目 2 周以上需求的测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 三 ) 有记录。有开 ( 复 ) 工前施工现场全面消杀的防疫记录 ;
( 四 ) 有签书。有全部进场人员签写的《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排奎情况告知书》 ( 黑疫指办发 ( 2020 ) 40 号文件网上可下载);
( 五 ) 有封闭。有连续全封闭的施工现场围挡,未经组织机构批准不得随意外出。
( 六 ) 有隔离。根据返岗人员数量,在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方设置满足隔离需要的隔离区,并按照防疫部门要求的天数进行隔离;
( 七 ) 有培训。对返岗人员进行防疫知识非人员集聚性培训,并在实名制通道设置防疫防控知识固定宣传栏。
二、建筑工地开 ( 复 ) 工 “ 十必须 ”
1。 必须按省、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对相关人员实施规定天数的隔离观察 ;
2。 必须对上岗人员健康情况和活动轨迹进行检测记录,体温监测每天不少于两次;
3。 必须全程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开展施工作业;
4。 必须划定施工班组活动界线,严禁串岗走动;
5。 必须采取分餐和错时用餐,餐具要及时进行消杀;
6。 必须明确防疫专职人员,对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闸机、升降机轿厢等重点区域定时通风、消毒;
7。 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8。 必须及时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疑似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9。 必须对已有确诊病例的工地予以停工,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防疫部门规定天数的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封锁施工现场;
10。 必须严格执行当地防疫指挥部做出的防疫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地密接人员排查工作。
三、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 “ 三到位 ”
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增加疫情防护宣传人员健康档案、新冠肺炎疫情排查登记和现场消杀等模块,全部开复工项目应通过管理平台动态记录防疫防控相关信息,应做到 :
1。 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到位;
2。 施工现场人员健康档案、排查登记和公共空间消杀记录到位;
3。 劳务用工人员工资,通过银行专户按月足额代发到位。
四、建筑工地现场人员管理 “ 三严禁 ”
1。 严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人员防疫情况不明的临时用工人员;
2。 严禁随意离开作业区或生活区外出活动;
3。 严禁人员聚集从事非施工作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