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以来,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启动“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模式,服务全区非公经济发展。

  ——创建“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该院利用创建的“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号为非公企业提供查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法律服务。综合运用微信平台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邮箱,申请查询企业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和材料提交,并通过查阅“领取告知函通知单”随时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创了全程无纸化查询,并将查询期限由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实现了“互联网+”的一站式服务。该平台受理查询7059次,涉及单位11429家,个人22697人,发布“领取告知函通知单”200余份,总“粉丝”数近2000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了“非诚信企业”档案和信息通报制度,积极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推行查询企业建档备案制度。该院为搭建高效便捷网络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企业,香坊区政府采购办联合开展了查询工作专题调研。深入走访20余家招标代理机构、非公企业,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撰写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调查分析报告》,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档备案制度、 “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非公企业电子档案信息库”,收集与查询有关的企业信息,为每个企业设立一个档案编号,实行备案年审制度。企业凭档案编号就可以申请办理查询、开展各类法律服务等。已有800余家企业建档备案,受到企业好评。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院送来了锦旗,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寄送了感谢信。龙广交通台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连续报道。

  ——用查询服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该院为保证新一届人大代表队伍素质,在香坊区委组织部、统战部专门向检察院发来评价函,要求检察机关对香坊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候选人开展综合评价时,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候选人名单进行了评价,发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评价意见24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评价意见1份。区委选举委员会取消了有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某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有效防止了候选人“带病入选”。

  ——全力打造“香坊预防”服务品牌。该院针对在查询中出现的伪造告知函的现象,通过“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推送“首例伪造告知函被移送公安机关”、“他们的告知函疑点重重”等内容,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对伪造告知函的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大厅与企业“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香坊预防”新媒体平台宣传单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由区财政拨专项预防经费,拍摄了微电影《有路你好好走》。该片在香坊区人大代表视察香坊区院预防工作和驻区企业家座谈会上放映后,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香坊区委宣传部、区纪检委等部门已将该片上传至新浪微博、新华、腾讯网、正义网中国检察视频栏目、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网站、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门户网站展播,并利用区政府行政大厅、辖区广场大屏幕等公共场所对外宣传。运用微发布、微电影、微动漫等形式发布信息6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3万次。微友转发600余次,留言300余条。(吴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