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的一言一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尽管网民隐身于网络,但当其散布、传播编造失实的内容,混淆视听,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时,法律绝不会法外施恩。日前,因在微信等网络平台恶意编造、随意发布、故意传播“抹黑交警”的图文、视频、以别有用心“炒旧闻”来混淆视听“抹黑哈尔滨交警”的三名网民,先后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训诫等法律追究和相关处理。

  恶意篡改发布视频,牟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2017年1月7日,名为“东北三省***”微信平台公众号上发布了一条题为“哈市交警醉酒肇事 穷人给交警跪下”的视频内容,4天后点击量就已过万,且由于标题指向性明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一时间百口莫辩,面对较大负面舆论压力。哈尔滨交警部门即刻展开调查,发现此事与哈尔滨交警无任何关系,随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视频中所涉及事件发生地不是哈尔滨,执勤交警也不是哈尔滨交警,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恶意编造、篡改、发布视频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市民牟某浮出水面。随即,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牟某供述,其本人是一名替班出租车司机,其微信公众号是2015年8月份开通的,主要是为了“吸粉”赚取流量费。上述视频是其在其他网站上复制的,视频原题目是“醉驾与车相撞,出租车司机给交警跪下了”。当办案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在哪发生的,牟某表示自己没看视频内容,也不知道是哪发生的,就是换了个标题复制转发,目的是为了争取点击量,给自己返钱,而且发完也没看相关评论。牟某对于自己的行为给哈尔滨交警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表示承认错误,但当警察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步谣言或者以其它方法故意扰乱公众秩序,将面临依法处理时,牟某情绪非常激动,不断反问“我咋违法了?”“我咋就违法了?”,“我就是复制转发时改了个标题,这样也违法呀。”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 500元 的治安处罚。

  诚然,牟某可能确实如他所表现的那样,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他对哈尔滨交警的偏见,及蓄意抹黑的主观故意心理是明显的,散播谣言造成负面影响也是事实,他只是未想到在给哈尔滨交警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相关规定,并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虽然通常我们说知法才能守法,但不知法却不代表可以肆意胡乱作为,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