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取义”拍摄、发布执法过程,诬陷交警执法收钱的赵某被罚款

  2016年11月28日,呼兰居民张某在途经呼兰区利民大道与荣昌路街口围观一交警执法期间,将执勤民警赵某取缔并处罚一台走非机动车道越野车的部分过程用手机进行拍摄,此后更是在第一时间将所拍摄的不完整过程附以抹黑交警的评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张某如果是将民警整个执法过程上传到网上本无可非议,但他实际上却以偏概全,严重歪曲事实真相。原来,交通违法者李某在接受处罚时曾因自称着急赶路将本应缴纳的50元罚款扔到民警车内,张某拍摄到这一画面后,就在微信朋友圈散布“交警给钱就放车”的谣言。而与此同时,民警多次告知被处罚人应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将扔进车内的50元钱及违法处罚决定书一起交给了当事人的情况他却置之不理。此外,其不仅在微信朋友圈上用“给钱就放车”等易激起民愤的言论歪曲事实,还用“大家转发、转发、转发”等煽动言论企图进一步扩大对交警负面影响的舆论传播。

  该微信内容在社会上传播后,公安机关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取证,在询问相关证人,还原事实真相后,认定交警赵某属依法执行公务,执法期间符合相关法律、规范,李某在配合调查时也称警官赵某执法行为规范,态度良好,并在获悉上述相关情况后,对因自己不当行为给赵警官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同时公安机关也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传唤,并在对其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

  此时的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其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写下“道歉书”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示“牢记此类错误今后将不再发生”。他表示之前不知道法律相关规定,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现在知道错了。虽然当事人张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也对此进行了道歉,但被诬陷的赵警官却表示,虽然法律已经还了自己的清白,但调查期间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声以及不明真相网民还在继续转发所形成的负面舆论氛围,给自己造成的心理压力仍很大,而且这也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给自己今后正常执法带来心理阴影。

  转发旧视频混淆视听的汤某被训诫,并做出书面检讨

  近期,两条多年前有关交警的负面信息被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许多人不明真相互相传播,其中一条视频的阅读量更是达到了10万条以上,不仅严重扰乱了民众视听,一些主流媒体也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并欲进一步采访。经查,两条视频内容分别是2015年3月25日年哈尔滨交警支队哈西大队交通辅警醉驾(该辅警已被辞退),以及2015年6月11日交警南岗大队民警执法时未按规定使用车载喊话器。两个视频中的内容早已调查清楚,但重新转发的视频中却仍在标题中以“醉酒警察”、“未与群众对骂”等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不实之词混淆视听。明明是已经过去的事,该公众号却旧事重提,且为什么既不指明事情发生的具体时间,也不选用符合视频真实内容的标题?原来该公众号刚刚开通,为了能够吸引眼球,获得更多流量和关注度,管理者在网上找到两个与交警相关的旧视频,并直接上传至公众号,且之后由于点击量较多,还最终获得了300元的收益。日前,该人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了批评教育,汤某在得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书面检讨。据其介绍,他曾经因交通违法被处罚过,所以对交警始终抱有“成见”。

  因狭隘的心理,及对交警狭隘的偏见,就利用手中公众微信号传播多年前已被证实标题与内容完全不符的视频内容,并因此误导了民众视听,汤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背离了微信公众号设立的初衷。而汤某在公安机关的教育下也深刻悔悟,表示今后一定在平台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