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集贤县召开了全县党建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于世军出席会议并与参会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他指出,坚定实施“五个功能区”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实现集贤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振兴发展,关键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抓好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他强调,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要有成熟的政治表现。包括在大是大非面前的表现、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在困难面前的表现、在名利面前的表现、在突发事件中的表现。要有勤奋敬业的精神。以夙兴夜寐、只争朝夕的态度,静下心来、心无旁骛地研究工作,扎扎实实、一气呵成的完成工作,千方百计、舍我其谁的实现工作突破。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保持学习新政策、接受新精神、探索新举措的劲头。要有抓发展的能力。要加强学习,吃透政策,了解实情,对症下药,确保发展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要有朴实为民的情怀。拿出更多的精力到基层、到一线去,到条件最差、情况最复杂的地方去,真正把民生放在首位。不整景、不作秀,干点实实在在的事。要有过硬的廉政作风。做到人前人后无区别、有无监督一个样,心中时刻想着“有边界才有自由,有底线才有空间”,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集贤县委书记于世军集贤县委书记于世军

  于世军认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摆正好自身位置。就是要准确认知七种关系,正确对待组织选择。

  第一,要准确认知个人和组织谁欠谁的关系。领导干部成长的每一阶段,都离不开组织的悉心教育;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养;工作的每一个岗位,都离不开组织的充分信任和提供舞台。组织的关心、教育、培养,对干部来说就如同阳光和空气,受之不觉,失之难存。对组织要始终怀有感恩之心,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出对党和国家、人民强烈的责任心,才能时刻不忘廉洁奉公、服务于民、振兴发展的初心,才能持续迸发干事创业、推动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凭德才表现、凭工作实绩、凭群众口碑,也要看工作需要、发展潜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对组织的培养要感恩而不是漠视,对同志的进步要祝福而不是嫉妒,对自己一时的“失意”要反思而不是怨恨,多从个人自身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反思自己,经常想想自己对组织哪里做的不够,哪里还有欠缺。要清楚只有个人欠组织的,没有组织欠个人的。要用宽阔的胸怀面对人生、面对事业、面对同志,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成长进步、快乐生活。

  第二,要准确认知没少干和没干好的关系。有的同志因为工作出现失误或不如人意的地方,面对上级或领导批评时,总强调自己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坚持积极主动投入,经常加班加点,活“没少干”。但干的多不意味着就会干的对、干的好。究其根本原因,要么工作方法循规蹈矩,没有创新;要么沟通协调不够及时,执行不力;要么自身工作标准太低,容易满足;要么落实能力不强,没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工作干的好,既离不开勤奋敬业、踏实肯干的精神和态度,更要沿着正确的工作方向,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如果从一开始做的就不对,即使做得再热火朝天,也只是在错误的道路上干得汗流浃背,到头来也不会得到上级和领导的认可。所以,那些总是觉得自己没少干却又没干好的人,要认真反思原因。只有干的好才是各项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

  第三,要准确认知成长重要和提拔重要的关系。很多同志把“成长进步”狭义地定位成“提拔重用”,说到底,是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在作怪。真正的成长进步,包含一个人思想的成熟、身体的发展、知识的丰富、人格的完善、境界的升华。提拔不等于成长进步,没有提拔也能积蓄更大的力量,以便将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如果把“提拔重用”当做人生价值的终极追求,无论曾经如何顺风顺水,都注定是一场以失败而告终的人生。有的干部即使提拔了,如果德不配位、能不适岗、才不够用,同样会遭到人们的嗤之以鼻,提拔重用了也没有尊严。要纠正把提拔升迁当作实现个人价值唯一途径的错误认知,把人生追求集中到提升思想境界、提高素质能力、加强自身修养、发挥特长优势中来,在感受自身方方面面的成长进步中找准人生定位、赢得社会尊重、体现个人价值。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相应的展示才华的舞台,避免在干部提拔使用上急功近利、过于浮躁。

  第四,要准确认知做好人和做好官的关系。做好人和做好官有时候是一致的,二者都要求做事先做人,不先学会做人,永远做不成事。但做好人和做好官有时又是不一致的,在面对矛盾、触碰利益、需要担当时,只想做处处与人为“善”、不得罪人的“好人”,就做不成好官。这种“好人”式的干部,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托付,也让自身的个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最终成为一个“庸官”“坏官”。譬如一个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网开一面、不予惩处,看似“好人”,实则更加纵容了违法,不是个好官。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自身职责,做真正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的好官。要克服习惯当“老好人”“和事老”,不敢较真、不敢碰硬,不敢面对矛盾、不敢处理问题的心理。对违反原则、纪律、规定的现象,要敢于批评、制止和纠正;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破坏经济社会环境的行为,要敢于履行职责、从严查处。

  第五,要准确认知外部条件和个人努力的关系。领导干部个人成绩的取得,既离不开个人的踏实工作、埋头苦干,也离不开党组织提供、创造的客观条件。要深刻分析、区别对待,让干部认清外在基础条件对工作业绩的真实影响,对成绩的显绩和隐绩有清醒的认识,哪些是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哪些是外部客观条件促成的。避免出现“矮子”站在巨人肩膀上,自以为高高在上,实则躺在别人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许多事实说明,干部在艰苦环境中能得到磨练,人才在困难条件下能脱颖而出。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到经济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努力工作,锤炼打磨,练就本领,提升业绩。

  第六,要准确认知自我评价和公众评价的关系。一些同志存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一方面对自己的工作“自吹自擂”,只是做了分内之事却“居功自傲”;另一方面,对自身的问题却“视而不见”“轻描淡写”,自我评价总是高于组织评价和其他人的评价。这种心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对自身缺少全面、理性的分析认识。要正确对待自我评价、他人评价和组织评价,把公众评价当作自身成长进步的阶梯,做到时刻反省自己,不盲目乐观;虚心接受批评,不过分自信;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警惕和防止出现“自我感觉良好”的病态。

  第七,要准确认知追求幸福和贪婪奢侈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是“苦行僧”,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由人民共享的,我们也是其中的一员,可以也应该享受。但领导干部所追求的物质生活,一定要建立在个人真正付出的劳动和组织给予的正常待遇的基础上,不能由其他非正当的渠道获得。要把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权利和自由的向往,与现实需要、承受能力等真正结合起来,抛开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追求和幻想。“人生苦恼,一为生存,二为攀比。”譬如上海复旦大学青年教师于娟,一直追求学历要高、房子要大,给自己平添了无尽的压力和烦恼,最后积劳成疾,弥留之际才彻悟“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幸福”的道理。因此,要始终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工作生活态度,做到不盲目追求、不盲目攀比、不盲目享受。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委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各党委(党组)负责人,各村、社区、“两新”组织第一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