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在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燃煤清洁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八方面工作取得实效,到2018年,与2015年相比,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数要减少50%,即减少21天左右。
1 到明年底减少低质煤炭1800万吨
方案提出,我市将逐步降低燃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17年底,燃煤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每年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1亿立方米,为燃煤小锅炉“煤改气”提供燃气保障。同时,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燃煤进入我市市场。到2017年底,减少低质煤炭1800万吨,增加替代优质煤1320万吨。
推进锅炉改造。建成区内工业企业143台、商服行业30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生产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
推进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小区必须实行分户供热、安装计量装置,老旧住房逐渐推进。所有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2 4万辆黄标车老旧车年内全部淘汰
推行绿色交通,严管机动车污染。到2018年,新增、更新绿色清洁燃料公交车861辆,更新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出租车1400辆。2016年底前,淘汰剩余4万辆左右黄标车及老旧车。同时,严管机动车尾气排放,低于国家阶段性新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转入。
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2018年底前,配套建设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150公里。同时,加强油品监管,力争2016年底提前供应车用国五汽柴油。2016年10月底前,完成3座储油库、41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