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6 月 11 日,哈市两级法院 " 雷霆行动 " 再发力,正式启动了 " 案款发放周 " 活动,两级法院将集中时间,分主题、分批次、分步骤的向相关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预计发放案款的总额将达到 1.04 亿元。
" 案款发放周 " 首日主题为优化哈市营商环境,通过及时为企业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当日,市法院和宾县法院、依兰县法院,向 42 起涉企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执行案款 4251 万余元。其中,在中院信息集控中心主会场,中院共向 11 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 4057 万元。
据南岗区法院介绍,门某申请执行张某、唐某、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岗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唐某、尹某各偿付门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三分之一即 25 万元。三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门某向南岗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唐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履行完毕各自义务,被执行人尹某始终未履行。经过前期摸排和细致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尹某目前正在宾县经营某旅店,执行二组赶赴宾县对其依法拘传。
据悉,南岗区法院 " 雷霆行动 " 之 " 集中打击周 " 活动期间,共拘传被执行人 29 人,司法拘留 8 人,罚款 3000 元,实际执结案件 14 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1 件,执行强制迁出和腾让案件 2 件,执行到位标的 786.8519 万元。
宋建强 新晚报记者 李赫 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