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通知》要求,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和统计证号码全部 整合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统计内容均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通知》还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有序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因此,企业应在2018年之前更换新证,以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自2013年起,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2015年,“三证合一”全面施行;今年5月、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对“五证合一”作出部署,相关部门也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从当前试点的情况看,“五证合一”改革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便捷的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在最早实施改革的浙江,通过“一表申请、一 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办事群众从过去需要跑工商、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5个部门,到只跑一个工商窗口,填写一份表格,向各部门提交的资 料从过去的35份减少到8份,填写事项由过去的130多项减少到40多项,实现了资料变薄、表格从简、流转加速的直观效果。目前,浙江省内各地“五证合 一”证照办理时间已缩至1至2个工作日。

  专家表示,对企业而言,实施“五证合一”减少了办理证照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对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而言,“五证合一”也增强了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弥补了过去部门间信息交换不畅的短板。

  “五证合一”实施后,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可及时获取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抓实数据源头,为推进全民参保、提升统计精度、开展大数据监管与服 务等工作夯实了基础。此外,改革也为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开启了新窗口。根据此次《通知》要求,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已被取消,原 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事实上,无论“三证合一”还是“五证合一”,有两个难题待解,一是如何把散落在多个部门的信息聚合起来,二是如何突破新版证件使用的障碍。

  据了解,由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化程度不一,有些部门的日常工作还停留在纸面上,难以实现无障碍的数据交换。因此,《通知》配套出台了一个《“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对工商、统计、人社等部门需要进行的信息化建设和标准作出了详细部署。

  至于“五证合一”的应用,目前在试点省份内比较畅通,但如果企业拿着新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到还没有实行改革的省份开展业务,就会面临缺少统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问题。即使在省内,由于银行、海关等直管部门的上级规章没有做出修改,有时在实际使用中也需要部门加开说明书或单独出具证件。

  因此,《通知》特别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本部门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有冲突的,尽快在制度框架内依法推动、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记者 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