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还原救援现场情况

  法庭上,原告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声称,接到交警的调派任务后,他们先后派出救援车辆3辆、200吨吊车1辆、75吨吊车1辆、勾机1部、货车5部、高低板车1辆、人员12人到达现场进行施救。

  对于原告所说的这些救援人员和车辆,被告王允礼提出了质疑。因为当时他被交警安排去了医院,救援车辆和人员数量他根本就不知情,收费价格他也不知情。为了查明实际救援情况,开庭前,被告王允礼调取了事发路口旁边加油站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里发现,吊车的数量不是两辆,而是一辆。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我们没提交这个录像证据之前,他一直告诉我们派到现场的就是两辆吊车,一个75吨,一个200吨。当我们把这个真正的录像拿出来之后,他又提出来有一个第二事故现场,然后就把这个75吨(吊车)给拨出去了。

  通过永君顺达救援公司提供的现场施救的200吨吊车的照片,从侧面看共有六个轮子,黄色;但现场监控里这辆吊车明显只有4个轮子,并且是白色的,很明显不可能是那辆200吨吊车,而这辆200吨吊车的费用是4万元。

  对于75吨吊车的使用问题,原告在法庭上是这样解释的:拖车行至四季青桥西枝干路辅路时,运载的车辆残骸掉落,故我方又就近调配了75吨吊车一台,运输车辆残骸。救援单显示,这台75吨吊车的费用是15000元。对于这笔费用,王允礼的律师认为,首先车辆残骸掉落完全是救援公司自己不专业造成的,这笔二次救援费毫无疑问不应该由他们承担。其次,在法庭上,原告出示了一张二次救援现场照片,但经过记者和当事人的调查,发现这张所谓的现场救援照片压根就是在停车场外拍摄的。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他当时说救援车辆在这儿,他说是第二现场直接施救,但是我们明显看到,这就是柴家坟停车场的门口。

  记者:在法庭上他说这是第二救援现场的照片。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对,他说这是四环辅路第二救援现场的照片,这就是一个虚假的陈述。

  记者:我们现在可以很明确地看到,这是这个墙,这个电线杆就是这个电线杆。

  被告王允礼的代理律师 韩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