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湖 南】天价拖车 20公里3.6万元

  记者发现,类似的“天价拖车”事件,国内并不鲜见,今年4月湖南就发生一起。

  4月2号凌晨2点多,因过度疲劳,朱先生驾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潭耒段发生了侧翻。

  当事人 朱先生:侧翻以后,交警、路政都来了,来了以后交警就叫施救队过来了,施救队当时就跟我说要3万、4万。

  朱先生称,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新塘高速出口附近的救援站也就20来公里,当时他认为施救费过高并未同意,但他的货车最终还是被拖到了救援站内。4月4号,在缴纳了交通罚款和损坏公路设施赔偿款等费用后,朱先生拿着交警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来到救援站取车。

  当事人 朱先生:他们就跟我说要3.8万元(救援费),下午协商了是3.6万元。

  3.6万元的施救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否合理?记者随同朱先生一起来到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进行调查。

  朱先生:一共交多少钱?

  救援服务站 工作人员:一共交3.6万元。

  朱先生:你来跟我算一下嘛,不可能就这样要我交那么多钱。

  救援服务站 工作人员:3.6万,一分都不能少。

  面对朱先生的质疑,救援站的工作人员抽出了一本册子,声称是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文件计算出的。朱先生说,自己也对照了这一收费标准,但计算出来的价格根本不可能高达三万多元。

  朱先生:算下来,再怎么样也太多了吧?

  救援服务站 工作人员:太多了,你就报警啊,我今天就要收你这么多,跟你讲实在。

  【新闻链接·湖 南】清退涉事公司处分10名责任人

  这一事件经湖南当地媒体曝光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湖南省委巡视组在对湖南省交通厅进行巡视时,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责成交通厅纪检组对此进行调查。最后涉事救援公司被清退,共有10名高速公路公司人员和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受到撤职等处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2011、2013年颁发的收费标准,朱先生所驾货车拖车费的基价为580元,每公里27元,16公里的拖车费加上吊车费、38吨货物的转运卸载费等,此次拖车救援应收费用共计14880元,比救援公司开出的3.6万元少了将近22000元。

  罗碧野,湖南省委巡视第十组副组长,天价拖车事件发生时,巡视组正在湖南省交通厅巡视,收到案件线索后,由于此类事件关乎民生,社会影响大,引起巡视组高度重视。迅速责成湖南省交通厅进行调查。

  湖南省委巡视第十组副组长 罗碧野:像这样的事情在全国是频出的事情,也有很多报道,这就反映出这个问题严重性和普遍性,也反映出我们这一块体制机制的设置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它利用这种资源高价收费,牟取暴利,在这里面就很可能涉及贪腐、失职渎职,还有欺诈行为。

  经过调查,发生“天价拖车”事件的潭耒高速公路新塘车辆救援站,属湖南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该公司决定,对监管不力的潭耒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等5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撤职等处分;天价收费的湖南路通车辆救援公司被清退。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委给予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处处长刘爱平诫勉谈话处理,副处长(大队长)王祚钧行政警告处分,路政安全科科长(副大队长)钟路军行政警告处分,新塘路政中队中队长李军、中队副科级干部杨剑涛行政记过处分。

  针对事件中曝露出来的监管问题,湖南省交通厅出台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方面,坚决杜绝救援公司未经路政和高速交警同意私自上高速公路巡查、救援;同时,要求所有的救援都要公示省物价局的收费价目表,并要求路政监管人员、当事人、救援公司三方,必须在施救现场对救援项目和价格当场签字确认,否则,被施救方事后可以拒绝缴纳施救费。